
每經AI快訊,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官網消息,近日,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除東部區外,跨大區屠宰用生豬實行“點對點”調運,調運距離原則上在1000公里以內,后續視重大動物疫病風險情況進一步調整調運距離;省外持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生豬養殖企業,允許跨省調運種豬、仔豬(重量在30公斤以下且用于飼養)到浙江;省外經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須經備案及指定通道報驗后調入。該通知自2026年1月1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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